66种不合格电线,涉及货值近80万元,林某等四人明知电线不合格仍然生产、购进,并在佛山五金市场批发销售。记者昨日获悉,作为生产商兼总批发商的林某因犯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获刑二年九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
2015年9月起,林某在南海松岗和揭阳市联系不知名厂家生产出66种未经质量检测的不合格电线,运送至禅城区敦厚批发市场旧货场,标记“白云珠江”商标进行批发销售。至案发时,已售出的电线货值284037元,尚未销售的电线货值511256元。
其间,钟某、黄某、陈某明知林某提供的电线质量不合格,仍购进不合格的电线并对外销售。其中钟某经营的永信五金批发部共购进10万余元的不合格电线,已售出74337元; 黄某经营的广东中建五金电器批发部购买10万余元的不合格电线,已售出64644元; 陈某经营的汉水五金电器批发部共购进7万余元的不合格电线,已售出55118元。
去年7月20日,林某、钟某、黄某、陈某在敦厚批发市场被抓获,民警当场扣押了尚未销售的库存电线。经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鉴定,扣押电线的质量均不合格。
经审理,林某的行为构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;钟某、黄某、陈某的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。据此,禅城法院依法判决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钟某、黄某、陈某分别获刑九个月、八个月、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分别处罚金4万元、3.5万元、3万元。
本文来源:佛山日报 转自“网易新闻”